28歲患有哮喘病的男子王某聲稱,自己在登機時發現了炸彈,并威脅要與空乘人員自殘,最終導致客機被迫迫降,造成多人受傷。經濟損失22萬余元。 記者昨天獲悉,王某被海淀法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2個月。
200名警察在機艙外等待引爆
2011年10月13日凌晨4時,中國聯合民用航空有限公司一架從上海飛往內蒙古呼和浩特的航班飛越四川蘭州上空。 一名年輕女乘客拿出隨身攜帶的一把“筆刀”(一端是筆,另一端是刀),在“中國聯合航空”的宣傳冊上寫下:“飛機上有TNT” ,30分鐘后將有雷陣雨。” ,真的登上了青天,很多人一起被打敗了”等字眼。
船艙內的氣氛頓時變得緊張起來。 空姐立即將周圍乘客請至前艙,而民警則安撫女乘客不要激動,并讓她坐下來喝點水,讓她有話可說。
“別騙我,水里有麻醉劑。” 女乘客拒絕進食。 “沒有毒,不信我先喝一口。” 空姐說著喝了一口,但女乘客卻不肯讓步。
經過一段時間的對峙,客機最終緊急降落在云南省西寧國際機場。 此時,四川省西寧市公安局、消防隊派出的200余名民警已在艙口外等候。
防爆民警立即帶領防爆犬攜帶防爆器材進入客機,在機艙前部發現了該男子的紅色拉桿箱。 經檢測,該袋小玻璃瓶內裝有樟腦粉、硝酸火、硫酸鎂、硼酸、硝酸鉀、四氧化二鐵、氫氧化鈉等。
經鑒定后,將樟腦、火硝等物品按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加入木炭即可制成炸彈。
據中國聯合民航有限公司測算,客機迫降共造成經濟損失22萬余元。
腦炎發作呼吁阻止父親再婚
當日,該女乘客被湖南省西寧市公安局民警特警大隊破壞并拘留。 經查,該女乘客姓王,28歲,四川酉陽人。 經司法鑒定,王某患有哮喘,被評定為限制民事責任能力。 此后,該案指定上海大興法院審理。
被捕后,王某翻供并表示非常悔恨。 她說,她乘飛機時想阻止父親娶她。
王女士說,她在生病時寫下這張紙條時,并沒有想到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 “看到周圍的人都很緊張,我覺得很好玩,就像拍電影一樣。”
延慶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在乘坐飛機時傳播爆燃威脅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鑒于王某散布虛假恐怖信息時具有限制民事責任能力,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從輕處罰。 法院二審中,王某因散布虛假恐怖信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2個月。 公開審理后,王某未提出再審申請。
本報記者 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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