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悲鴻作品”“蔣碧薇人體”高價出售,引發仿冒事件
其背后所牽連的,是內地拍賣市場亟待解決的法律法規建設和第三方鑒定問題
2008年,收藏家蘇敏洛花費超過200萬元購買了“吳冠中作品”《池塘》,后被鑒定為贗品。 蘇敏洛憤怒地將拍賣師和店主告上法庭。 但由于無法證明拍賣行和賣家事先知曉該畫作是贗品,法官依據《拍賣法》的免責條款,駁回了所有上訴。 當時擔任上訴律師的王建一表示:發貨人欺詐取證困難、拍賣行弱化鑒定過程、缺乏保護買家起訴賠償的法律規定是主要原因針對目前的拍賣市場。
■買家指責
1、為什么風險“完全由賣方承擔”?
“吳冠中贗畫”案上訴案中賣方代理律師王建一指責賣方承擔拍賣的全部風險。 他認為,拍賣行業是一個商品交易的過程,賣家只應承擔在股市中低價或高價買入的風險,而不應承擔拍品真偽的風險。
按照常理,賣家只需要考慮拍品的藝術價值和收藏價值,但現在首先考慮的是真偽,甚至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來驗證和調查。 但一旦買到假貨,你就沒有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只能怪自己“占了便宜”、“看錯了”。
2、拍賣公司是否遵守自律?
“如果僅僅通過目光來判斷一件藝術品的真偽,那么你就不需要去拍賣行了。拍賣行中的專業人員扮演什么角色?雖然拍賣公司不能保證是真品,還是應該立法限制其假作品。宣傳、誘導語言,拍賣公司在交易過程中要堅守公平的底線。”
王建一認為,拍賣公司受利益驅使,想攫取傭金,傭金隨著拍品的拍賣價格而波動。 因此,拍賣公司、競拍人和委托人的利益日益一致,而他們的對立面是競拍人和賣家。 “作為中介載體,拍賣公司很難維持公平性,必須完善相對獨立的第三方權威鑒定機構。”
3、二話不說買假貨“沉默是金”?
王建一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漏洞制造假冒產品,目前情況下對寄件人涉嫌詐騙的調查取證難度很大。 他認為“吳冠中假畫案”的審理結果會造成極端現象。 “買家都明白一個道理,打官司是沒有用的,只會讓人知道你買了一幅贗品。這會導致賣家明知道是贗品,還是去買藝術品。如果是真的,總而言之,中國藝術品市場發展太快,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自律跟不上,最終受苦的不僅僅是賣家。受到傷害,但整個行業都受到了侵犯。”
拍賣過程剖析
拍品征集拍賣公司按照計劃發布征集廣告,向國內外藏家征集并確認拍品。 雙方商定底價并代表買方辦理投標手續。
評估鑒定 為確保拍品價格適中,拍賣公司在彩印圖錄前會召集專家組,對所有藏品一一進行全面評估鑒定。
畫冊編制說明 拍賣行將對每件認定的拍品進行拍照、考證、考證,整理拍品編號,并彩印畫冊。
發布廣告 根據拍賣計劃發布拍賣公告,聯系新老賣家進行宣傳和招商。
拍賣公司組織拍賣前預展,通常持續一天以上。 預覽是為了讓拍賣品能夠與賣家見面,進行更好的溝通和推薦。 預展結束后,拍賣會在拍賣公司提前安排的場地開始,由國家注冊拍賣師組織。
拍賣品在拍賣會上出售,賣家付清價款和傭金后(通常在14天內)即可帶走物品。 未售出的拍品將在拍賣結束后1個月內按協議由委托人收回。
■賣家之聲
1.只做價值判斷,不做真假
“所謂鑒定評價,是拍賣公司根據自身經驗和學術能力對拍品進行的商業判斷。說白了,就是一種價值判斷。真假判斷屬于學術判斷的范圍,而這些判斷是拍賣公司無法做出的,因為有些藝術品要研究幾年甚至六年才能判斷,而有些古畫爭論了幾百年也沒有定論,但這確實“并不是說不懂就不能進入拍賣市場。”“鑒定”環節,上海榮寶拍賣有限公司首席總監劉尚勇解釋道。 “我們不可能要求拍賣師了解真偽,也不可能因為拍賣師不了解就說是贗品。我們能做的就是在拍賣圖錄中注明:拍賣公司無法識別”此件藝術品,鑒定意見僅供參考。 劉尚勇表示,目前比較大的拍賣公司都加入了拍賣行業商會,嚴格遵守行業自律規則。
2、“忠誠”的承諾是騙錢的把戲?
去年6月,天宮苑夏春拍賣因其公開承諾“保真”而引起業內廣泛關注。 天宮苑美術館館長錢峰公開表示,如果賣家拿的是假貨,經確認后可以退貨或換貨,但退款的前提是雙方協商后,由專家組或可以找到雙方同意的機構對產品進行鑒定; 如果雙方未能找到一致的專家確認,則可能無法退款。 對此,劉尚勇強調,“忠誠”的承諾是一個騙局。 “幾年前,北京也出現了保真拍賣。如果保真拍賣比非保真拍賣更好,為什么今天非保真拍賣還在上漲,而保真拍賣卻很少見了?保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承諾。公司真的有嗎?”認證的能力和資格,誰授權你做這個認證?”
3、急需建立權威鑒定機構
劉尚勇認為,鑒定是一種權利,并沒有相關法律賦予他們這樣的鑒定文物真偽的權利。 即使他們做出鑒定,也無法得到法律和公眾的認可。 不僅是技術上的激勵,利潤的本質也決定了大多數拍賣公司不會自己承擔風險。 “拍賣公司是商業機構,怎么能在鑒定中保持中立呢?鑒定必須是第三方權威機構,公正、科學,不涉及利益。” 目前仍有學術機構進行鑒定,但僅服務于政府機構和各大博物館。 近期,明確禁止學術機構向公眾公開身份證明。 但問題是,如今的市場越來越大,迫切需要這方面的服務。 ”
■提醒
交易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雙方雖然就“寶物鑒定”表達了各自的看法,但就“建立第三方鑒定機構”達成了一致。 王建一律師認為,“面對當前蓬勃發展的拍賣和藝術品市場,法律早已滯后,無論是從立法還是社會公正原則來看,都迫切需要建立權威的鑒定機構。” 劉尚勇同意這個觀點。 不過,鑒于目前的情況,作為賣家和賣家,我只能以自己的經歷告訴大家:對于作品本身,大家應該多了解、多閱讀、多提問。 過一遍目錄和預審期,盡可能拜訪專家核實。 如果您不知道該怎么做,請不要采取行動。 王建一律師建議,我國拍賣市場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一是拍賣前請權威學術委員會對作品進行鑒定;二是出具真品證書;三是允許在一定年限內互換”并根據現有情況加強鑒定輔助手段,如對有爭議的作品組織學術辯論、利用現代科技手段進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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