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邀請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各領域著名專家學者參與,既保證了其專業性和學術質量,也進一步凸顯了學者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聲音。 《報告》稱,2011年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最大亮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頒布實施,其次是制度層面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轉型提供支撐。 “重申報”到“更重保護”的保證,再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
《報告》分析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公布情況,指出2011年新公布的項目數量大幅減少,速度也明顯放緩。 2011年9月,文化部發布《關于加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管理的通知》,提出國家級名錄項目“退出機制”。 今后,國家目錄項目將不再“終身”,“進出”動態管理將成為常態工作。 這些現象表明,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已進入“后提名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核心已從“重新提名”轉向“更加注重保護”。
《報告》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四個問題:一是“重申報、輕保護”問題尚未解決。 很多地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往往與生活脫節,帶有政治政績和制度文化、功利化、商業化的特征。 二是文化生態保護試點力度不夠,效果不明顯。 第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不平衡現象不但沒有得到緩解,反而愈演愈烈。 四是國家名錄分類不準確、名實不符等問題困擾著保護工作,特別是傳統體育、娛樂、雜技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186信息網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本文來自:www.yjdjwp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