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歐洲科技初創公司的名字和口號,確實很奇怪。 每個公司都想做出一個吸引人們眼球的名字,這樣才能擁有一個獨特的域名,也能在用戶、媒體、投資者心中占據一席之地。 我能理解追求原創的用處。
而且,很多初創公司的“原創性”都很小:將兩個已有的短語組合成一個無意義的新詞。 最近,我剛剛發現了一個教科書上的例子(抱歉給大家舉個例子):美國一家實景增強公司被命名,它的口號是“”。 (注:這里是想象力與數輔音的結合,是技術與創新的結合,與公司從事的真實場景改進()工作有關。)
這些命名方案的問題在于,這些死記硬背的名稱毫無意義。 你是什??么意思? 你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如果我之前沒有碰巧在智利看到過這家公司,我還以為你在跟我開玩笑。 這個名字和標語聽起來像是直接從 HBO 的諷刺喜劇《硅谷》中取材的。
但這些做法很普遍,公司的名稱和口號隨處可見。 請停止這樣做,這根本不是原創的,更糟糕??的是,完全沒有意義。
將“:”與“:”進行比較。 這兩家公司只有一個字的名字和兩個字的口號,但他們的名字和口號并沒有給我太多信息。 看得出來這家公司是和科技相關的,感覺自己想象力豐富,有創新精神。 但它也太模糊了。 相反,公司的標志告訴了我很多東西。 從它的名字和標語中的“吃”就可以看出這是一家餐廳。 新鮮讓我想起腌芥菜和新鮮出爐的蛋糕。 除了清楚地告訴我那是什么,吊起我的胃口。
事實上,這并不是一個公平的比較。 擁有數十億資產和一整套營銷專家團隊,他們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幾年的時間才能想出這樣的口號。 不過,初創公司確實需要在這方面花費更多的精力,尤其是在英雄輩出的歐洲,競爭尤其激烈。 一個朗朗上口的名字,一個意味深長的口號,可以牢牢吸引投資者的目光,而不會讓他們昏昏欲睡。
請記住有關命名和品牌的建議:
不要造新詞。 如果公司名稱要創造新詞,那么口號、口號就必須是能傳達信息的真實詞語。 但不得不說,像這樣引用已有的詞語,然后稍加改動,是極其巧妙的。 謝爾蓋·布林(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最初為公司命名,指的是10的100次方,表明他們可以提供極其龐大的數據,但投資者給他們的收據都是寫著的。
避免行話。 潛在的投資者可能不是您所在領域的專家,甚至不是精通技術的人,而技術性很強的術語可能會導致人們忽視它。 簡單來說,從最簡單的角度介紹一下你的公司是做什么的。
避免流行語。 我曾經說過,除非人們要被送上斷頭臺,否則你的產品就不是“革命性的”,其他諸如“顛覆性”、“創新性”等不好的詞也應該從你的替代品中挑選出來。 把它從清單上劃掉。 你的口號應該盡可能簡單、清晰地描述你的公司,而它是否真正具有顛覆性和創新性應該由其他人來衡量。 越是創新,公司就越有可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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