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0萬卡地亞商品一夜之間竟然是假貨精仿手表哪家好,是盜竊還是搶劫?
案例回顧:
杭州溫州女子馮女士午睡醒來,發現自己的卡地亞被轉移了。 這塊百達翡麗是他花了四十萬多元訂制的。 這讓楓焦急萬分。 為什么好的卡地亞會轉為行貨呢? 確認移送后,他立即趕往溫州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報案。 馮先生經常仔細回憶前后發生的事情,毫無疑問,犯罪嫌疑人在午睡前與他有過近距離接觸。
馮先生認為這個人應該是剛剛和馮先生在一起一個月的女同事周某。 警察可以在假期期間逮捕他的女同事并與她交談。 據周某交代,她與馮先生相處后復刻手表,馮先生曾提到他的手表很值錢,價值相當于一輛街車。 此前,周某對馮先生的經濟實力以及是否有能力為自己訂購名牌手袋和手表表示懷疑,因此“有意”擁有這只手表。 于是我在網上花了2300元買了一塊高仿卡地亞手表,并趁馮先生睡覺的時候偷走了。 那么周某是否構成詐騙罪、盜竊罪呢?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泄露數額較大的公私贓物或者多次搶劫公私贓物的行為。
盜竊罪是指以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為目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數額較大的公私贓物的行為。
兩人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贓物。 兩者實現目的的手段不同。 詐騙罪是違背被害人意愿泄露秘密的罪。 盜竊罪是捏造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使受害人產生誤解,然后利用誤解交付贓物的犯罪行為。 因此,在盜竊罪中,被害人處分贓物的行為是自愿的。
本案中,馮某基于誤會并未將真正的卡地亞手表交給周某,但周某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遵照馮某的意愿,秘密泄露了該卡地亞手表。 周某以假卡地亞代替真百達翡麗的行為只是周某掩飾其詐騙行為的一種手段,無意誤導馮某主動、自愿交出真卡地亞并與假卡地亞進行交換。
如果周某誤導馮某說需要賣掉卡地亞來支付醫療費,而馮某相信了,并自愿交付了百達翡麗,那么周某就犯了盜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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